建立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第11版(两会建言)专栏:
建立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陈宗兴(代表农工党中央)
加入WTO以后,我国农业产业组织面临的竞争对手,是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极高的大农场主及由其组成的合作社联盟、跨国公司,甚至是由农产品出口国组成的国际性垄断集团。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将农业由弱势产业转变为强势产业,将农民由市场竞争弱者转变为强者,根本出路就在于: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各种产供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组织起来,使农民以合作组织成员的身份进入社会化大市场,由此提高农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集中度,使农业和农民借助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程度还很低。据悉,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比例不到3%,同时,合作经济组织网络体系还很不健全,地区发展也极不平衡。造成这种不发达状态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不能正确认识、理解和组织管理合作经济组织。
在建立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进程中,我们建议:一是政府要多方面关心、支持和保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二是在多样化创新和规范化发展中,应始终以尊重农民意愿为首要前提。三是特别需要开展合作教育,培养懂得合作事业的干部和能人。四是发展合作社经济应当多样性与规范性兼顾。(附图片)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