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和解决提高农民收入问题
第11版(两会建言)专栏:
认识和解决提高农民收入问题
路明(代表民建中央)
即将开始的“十五”计划,主线是经济结构调整,这对于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改善农民的收入状况是一次机遇,对于我国的农业政策是一次检验。我们建议党和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十五”计划中,充分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重新定位。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农民、农村、农业问题是关键性的制约因素。不富裕农民,就无法实现全面小康,工业就没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就上不了新台阶。
二是从国民经济的全局出发,把握好各项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政策的相互影响与政策出台的时机、力度,兼顾各方利益,特别要注意保护农民的利益。鉴于现阶段保护农业、扶持农业、发展农业的需要,建议制定《农业保护法》。
三是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财政投入要坚决执行《农业法》的规定,保证每年的增加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金融方面要进一步开放贷款限制,鼓励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扩大对农业的信贷支持。制定优惠政策,并通过建立投资基金、农业企业上市等多种渠道,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建设。今后一个时期的投入重点应当放在加强农业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农业科技、农村教育上。
四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效益、增加收入为目标,转变增长方式,调整农业结构。调整结构不能重复以往“少种点粮食多种点经济作物”、简单改变数量比例的思路,要使农业生产由追求产量最大化转向追求效益最大化。
五是制定长期的发展战略,通过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减少农业人口,增加农户人均资源占有量,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
六是搞活农产品流通。坚决贯彻执行粮食敞开收购、优质优价政策和保护价制度,进一步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发展“订单农业”,实行以销定产。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运销队伍、农民经纪人队伍,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产品流通组织。(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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