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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徽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我国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工会权利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3-0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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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徽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我国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工会权利

第4版(要闻)
专栏:

  曾建徽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我国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工会权利
  据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 沈路涛)记者今天就外界关心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第八条第一款(甲)项作出的声明,独家采访了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曾建徽。曾建徽表示,我国将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工会权利。
  曾建徽说,刚刚结束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再一次充分证明,中国十分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也进一步体现了中国致力于开展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一贯立场。
  曾建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批准《公约》时,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就第八条第一款(甲)项作出声明。第八条第一款(甲)项是关于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中国的《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有效地保障了中国工人全面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包括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中国的劳动者就依据这些法律组织和参加工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公约》时作出的声明表明,中国政府将继续依据中国的《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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