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监察部决定加强协调配合 加大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力度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国家计委监察部决定加强协调配合
加大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力度
本报北京2月22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为及时有效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证国家价格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国家计委和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今后在查处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价格违法案件中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加强协调配合。
通知指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对共同立案查处的案件,在案件查清后,要分别依照《价格法》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权范围,行政处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由监察机关负责。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需要监察机关配合的,监察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和支持;认为应当依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连同有关证据材料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察机关查处行政违纪案件,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配合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和支持;认为应当依法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监察机关可以依照《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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