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完善加强社保体系 确保实现两个百分之百目标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
云南完善加强社保体系
确保实现两个百分之百目标
本报昆明2月18日电 记者汪波报道: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这是云南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在新世纪第一年确定的主要目标。
到去年底,云南省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达到了64.87万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61.58万人),全年共发放养老金41.96亿元。全省养老金社会发放率达到96%。在滞留中心的5.78万下岗职工中,有5.67万人足额领取了基本生活费,占总数的98.1%。楚雄、曲靖、玉溪、大理、保山、文山、思茅、德宏、丽江等地州市进中心的下岗职工100%足额领取了基本生活费。
现在,全省已初步构筑起了以养老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到“九五”末,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达243.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80.4万人,离退休人员64.9万人;全省还建立了地州市一级统筹的失业保险体系,确保了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发放,失业保险已为下岗职工生活保障提供资金累计达1.2亿元;有15个地州市119个县(市、区)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已建立了医疗保险行政和基金管理机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启动实施阶段。到去年底,全省128个县的大部分城乡都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全省又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30%,使平均标准达到149.75元,最高为1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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