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服务功能 实行倾斜政策 江苏重视中医药发展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专栏:
完善服务功能 实行倾斜政策
江苏重视中医药发展
本报北京2月12日讯 记者丁伟日前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江苏省充实中医药资源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并制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中的重要作用。
针对中医药资源相对不足的实际,在城市区域卫生规划中,江苏省采取新建、改建、合并等方式,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其整体实力和服务功能。在农村,他们重点加强了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建设,通过实施为期4年的帮扶计划,加大投入力度,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明显提高。在推进医保改革中,江苏省对中医药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中明确规定:获得相应资格的中医医院,可作为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经批准的医院自制中药制剂发生的费用,一律按规定予以支付。结合中医药诊疗特色,江苏省合理测算中医医院的运行成本,适当提高了医药分开后收支节余部分的返还比例。
改革促进了江苏省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从1998年至今,全省中医医院的门诊量逐年以7%左右的速度增加,2000年实现人均收入近9万元,在全国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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