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大案要案 制定规章制度 福建推进廉政效能建设
第4版(要闻)专栏:
查处大案要案 制定规章制度
福建推进廉政效能建设
本报福州2月11日电 记者江宝章报道:新春伊始,福建省政府召开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机关效能建设会议,把加强廉政与效能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
福建省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去年以来,包括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在内的一批大要案得到查处,腐败分子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并制定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防范各种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在党政机关全面开展效能建设。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省政府尽量减少审批环节和事项,先后批准取消了222项审批事项,取消项目涉及29个单位;同时废止449条(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省各级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18775件,解决了一些部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等问题。
在廉政和效能工作会上,福建省政府强调,今年政府要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大案要案,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重点查处政府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包括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以及走私贩私、骗税骗汇、金融诈骗等案件,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司法干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
连日来,福州、泉州、宁德、石狮等地政府机关全面部署、推进廉政与效能建设工作,努力以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新面貌、新状态,为福建省实现新世纪和“十五”计划的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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