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邀请”何其多 “诱饵”、“陷阱”需提防
第10版(读者来信)专栏:监督哨
编者按:违规收费约稿编书,是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一种歪风。这种以“入选”、“出书”为诱饵,以营利为目的,随意拼凑图书内容,骗人骗钱的行为,危害极大。它一方面使大量内容平庸、质量低劣的图书得以出版,浪费了出版资源,扰乱了出版秩序;另一方面,则使一些不明真相者上当受骗。早在一九九一年和一九九四年,新闻出版署就明确规定:除按照规定自费出版的外,“出版社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或接受作者个人出钱资助出书”,“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间接向作者(单位或个人)收费约稿”,“不得以图书抵充稿费”;并规定,“不得要求作者包销图书”。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对那些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编辑部”、“编委会”予以取缔。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收费约稿的歪风,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入选”、“邀请”何其多
“诱饵”、“陷阱”需提防
笔者退休后爱写点小文章,近10年来,先后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各类文章120多篇。从1998年以来,全国各地编委会的“入选”、“邀请”通知书如雪片般飞来,使我难以应对。“入选”是指笔者的文章,被某评委会评为入选某某书或英才大典,要求写出个人简介,还要寄照片等等,并特别明确规定,入选者需订书多少册,书价最高900多元,低的也要100多元。“邀请”通知则都是邀请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会议期间要赴全国或世界各地参加学术交流和参观相关企业。如《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邀请通知书中称:时间共计18天,包括在汉诺威参观世博会和在德国、奥地利等国家考察并参加学术研讨会,所需经费每人3.9万元(包括机票费、境外食宿行费用、会议活动、公共翻译、公共关系、北京集中培训费、入场券等费用)。
诸如以上这类通知,几年来我已收到110多封,光2000年就收到40余封,有时一天就收到5封。开始我还一一复信,后来就干脆不复了。
我想这些编委会和组织各种研讨会的机构,是否有“向钱看”之嫌。对“入选”、“邀请”通知满天飞的现象,有关部门应予以制止。
浙江淳安县委办公室 刘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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