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 襄樊两桥捆绑式收费该休矣
第10版(读者来信)专栏:郴州杯头条竞赛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襄樊两桥捆绑式收费该休矣
湖北的北方工业重镇襄樊,由于汉江流经这里,把襄樊分成了襄阳和樊城两块,汉江大桥和汉江二桥(又称长虹大桥)把它们连接起来。这两座大桥的兴建,极大地方便了汉江两岸人民,可以说没有这两座大桥就没有今天的襄樊。然而由于襄樊市政府对这两座大桥采取了错误的捆绑式收费办法,给当地群众的生活和交往带来极大不便。
据了解,襄樊市的汉江大桥是六七十年代国家投资修建的,因为不属于贷款建桥,建成后一直不收费。随着经济的发展,一座桥已无法满足汉江两岸人民交往的需求。1992年地方政府贷款修建了汉江二桥,对外又称长虹大桥,从1992年5月1日始,襄樊市政府以收费还贷名义将这两座大桥捆绑在一起同时收费。不久前,记者乘出租车经过汉江大桥收费站时,售票员开出的却是长虹大桥的收费票据,记者问售票员是不是搞错了,售票员说:“就是这个票。”出租车司机说:据说汉江大桥没有收费许可证,省交通厅、物价局、省财政厅没有批准他们收费,所以他们根本拿不出省财政厅发的收费票据,只好用长虹大桥的票据代替。据调查,在襄樊乘出租车过桥除了计价器上显示的费用以外,乘车人还得多交往返10元的过桥费。因此襄樊人都不愿过桥,襄阳的出租车司机不愿到樊城去,樊城的司机也不愿到襄阳。
湖北省交通厅财务处一位负责人说,省政府早在1999年就下文要求停止汉江大桥的收费,但襄樊市一直拒不执行。
随后,记者来到湖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财政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省财政厅发给襄樊市大桥管理处的收费票据只有一种,就是长虹大桥的收费票据,因为汉江大桥已经被取消了收费资格,所以他们拿不出财政收费票据。
湖北省物价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就襄樊市两座大桥的收费问题,物价局曾专门写报告给湖北省政府办公厅。
记者随后找到专门负责此事的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的方处长,他拿出省政府办公厅1999年12月7日下发的87号文,即《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撤并部分公路通行费站点的通知》,文中明令撤并省内15个收费站点,其中就包括将襄樊市汉江一桥、汉江二桥合并,记者询问合并是不是取消汉江一桥收费站点,方处长明确表示说“是的”。
而襄樊市政府、襄樊市大桥管理处等单位都称不知道有这份文件。既然不知道文件,为什么汉江大桥在1999年12月31日以后就拿不出收费票据了呢?为什么同一份文件涉及的其它十几个地方的站点都被取消了,唯独襄樊收不到文件呢?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不仅汉江大桥的收费是错误的,就连长虹大桥(也就是汉江二桥)的收费也有问题。1992年襄樊市两座大桥是以收费还贷的名义开始收费的。既然是收费还贷,修建长虹大桥花了多少钱,这两座大桥又收了多少钱呢?记者找到了襄樊市大桥管理处收费管理科的江科长,他告诉记者:当初襄樊市修建长虹大桥花了上亿元,后来每年可以收回4000万元,八年来约收三四亿元。按照这位科长的说法,修建长虹大桥的贷款早就收回来了,本息也应该还了,从道理上讲,襄樊市的两座大桥几年前就不应该再收费了。现在襄樊市政府不顾市民的强烈反对继续收费,而且对湖北省政府的文件置若罔闻,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无论是何原因,地方政府执行中央的政策和规定都不应有例外。襄樊市乱收费的做法应该停止了。
湖北楚天广播电台 刘胜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