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制定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短波
江西南昌市制定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本报讯 江西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最近通过了《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工作制度》,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工作制度》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走访基层工作的代表至少应在十名以上,每月十五日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日,每年要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进行视察。同时,规定适时召开代表工作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组织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好议案、好建议”评选活动。(季金水)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