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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公安分局推行“民情访问制”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2-0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沙市公安分局推行“民情访问制” 第4版(要闻) 专栏:   沙市公安分局推行“民情访问制” 本报武汉2月5日电 记者杜若原报道:湖北省沙市公安分局全面推'...

沙市公安分局推行“民情访问制”

第4版(要闻)
专栏:

  沙市公安分局推行“民情访问制”
本报武汉2月5日电 记者杜若原报道:湖北省沙市公安分局全面推行“民情访问制”,变“群众上门找我办事”为“我下管区为群众办事”,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公安分局对干警实施“日记回访倒查制”,要求户籍民警将去责任区的时间和工作量当天记入“民警下段监督卡”,并交由居委会核实、签字。派出所领导每周进行一次巡回抽查,了解居民对民警工作的评议和对辖区治安情况的意见。
  沙市公安分局要求每个派出所必须深入企事业单位或居民家庭,了解群众生活,检查治安状况,消除不安全隐患。分局和所属派出所承诺: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内容,要主动热情上门服务,解决群众困难;属职责之外的,要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和组织做好工作。去年10月,由于辖区观音当个体工厂非法窃电,造成江汉油田采油11队生产电力线路严重超负荷,影响了国有大型企业的正常生产。观音当派出所协助地方政府和采油厂党委,果断取缔了两个高耗电的“钉子户”,使油田生产恢复了正常。
  沙市公安分局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要限期给予答复。对久拖未决的治安案件和对上访作出的答复仍不满意的当事人,要定期进行回访,沟通思想,及时答复,并解释相关法律和政策。
  实行“民情访问制”近半年来,沙市公安分局为群众做好事1500多件,民警到居民家中上门走访达3100多人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0余起,整个辖区形成了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率上升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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