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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出境旅游购汇须由特许旅行社办理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2-0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 出境旅游购汇须由特许旅行社办理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 出境旅游购汇须由特许旅行社办'...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 出境旅游购汇须由特许旅行社办理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
出境旅游购汇须由特许旅行社办理
  本报北京2月5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对旅行社接待外联团组入境旅游和组织境内居民自费出境旅游的有关外汇管理问题。《通知》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国家外管局新闻发言人称,近年来,出入境旅游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对外交往活动,对国家外汇收支平衡的影响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对旅游外汇收支的管理规定不够明确、规范,不便于掌握和操作。同时,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旅游外汇收支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混乱。一些不法分子假借组织境内居民自费出境旅游的名义,“只办证、假出游、真套汇”。为了规范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行为,防止国家外汇流失,并配合国家旅游局整顿出入境旅游市场,国家外管局发布了这个《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必须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统一办理出境旅游购汇,所办理的出境旅游目的地必须限定在国家已开放的旅游范围内。《通知》还规定,为每位游客提供的旅游换汇应当用于支付游客境外各种开支。出境旅游费用高于国家供汇标准的,不足部分经外汇局核准后,旅行社可用其入境旅游外汇收入对外支付。
  《通知》规定,允许中资国际旅行社开立入境旅游外汇专用账户和出境旅游外汇专用账户,在外汇局核准的范围内办理旅游外汇收支。《通知》重申,旅行社在接待外联团组入境旅游时必须以外汇收取团费,不得收取人民币,不得擅自将外汇收入截留境外。
  据悉,由于《通知》的有关内容只是对有权办理出境旅游的旅行社的外汇收支活动进行规范,因此对境内居民个人出境旅游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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