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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报告指出 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队伍素质仍需提高 李鹏参加分组审议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12-2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报告指出 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队伍素质仍需提高 李鹏参加分组审议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报告指出   社会'...

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报告指出 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队伍素质仍需提高 李鹏参加分组审议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报告指出
  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队伍素质仍需提高
  李鹏参加分组审议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记者傅旭报道: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但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继续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继续进行分组审议,在审议国务委员罗干于昨天在常委会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了上述意见。今天上午,会议还分组审议了关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的报告。李鹏委员长参加了上午的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一定时期内对治安突出问题是有效的,特别是破获了长期以来没有破获的重大案件,对犯罪分子产生了威慑力。今后打击的重点应为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但也不可放松经常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侯宗宾委员指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内外勾结,寻找“保护伞”。黑恶势力与“保护伞”是紧密相连的,已破获的许多案件表明,大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当地党政部门干部或公安司法人员有一定的联系。因此,打黑除恶的关键是挖出他们的“保护伞”。普朝柱、李道豫、陈心昭等委员针对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增强公安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他们提出,要改善公安队伍的技术装备,保证警员装备精良,但更要注意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队伍。部分常委会委员提出,社会治安不仅仅是公安一家的事,全社会要共同努力,创造搞好社会治安的大环境。
  他们指出,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综合治理组织的建设,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共同搞好社会治安。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约束激励机制。有的委员提出,要注意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民进城打工等问题。陶驷驹委员说,人员大流动、社会各种机制大变化,是刑事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存在现行公安工作机制与治安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他建议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安工作机制。
  在审议关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商品的安全卫生是入世的需要,也是国内市场的需要,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因此,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一项得人心的工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取得了较大成果,但对存在的问题也不可低估。吴树青委员认为,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地方保护主义和“保护伞”的存在;二是现行法律法规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不够,难以做到打到痛处。他建议修改有关法律法规,特别对危害生命健康的伪劣商品要加大刑事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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