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法
第12版(热点与对话)专栏:
WTO与法
WTO对中国法律制度的三项普遍性要求
法律制定公开、透明
法律实施统一、公正
司法审查独立、客观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中国有过两次法律变革浪潮,第一次是1978年后中国确立改革开放政策,为引进外资而制定外资法;第二次是90年代初期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发表后,为建立现代企业、金融、证券等制度而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有专家说,中国政府承诺按照WTO的原则对本国相关法律进行全面的修订和补充,这将引发第三次法律变革浪潮。今天,这波涛汹涌的改革浪潮正在来临,它已经或将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各界人士面对冲击该如何应对?本期《热点与对话》特邀请有关方面人士就这一话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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