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要讲实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法制纵横
法制宣传要讲实效
杨晋生
近年来,我们常常可以在大街上、电视里看到一些法制宣传的场景,无非有三种形式:一是悬挂许多过街、过路横幅标语,张贴一些标语;二是搬张桌子、摆把椅子、放点传单,设个法制宣传教育咨询点;三是由当地领导带领政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身披彩带、手散传单,上街走一圈。这三种法制宣传形式本无可厚非,但在红火热闹之中给人的感觉是形式主义气氛太浓,实际效果却不能令人乐观。
那么,法制宣传怎样才能既丰富多彩又收效明显呢?笔者以为,看似气派、热闹,效果不佳的宣传还是少来一点为好,让一些“传统型”、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再唱主角,到是可以事半功倍的。
一、专栏壁报宣传。在街头巷尾的显眼处,建立长期的专栏壁报,精编宣传图文,定期更换内容,很能够吸引来往行人的视线,让人们驻足围观。
二、文艺队伍演出。组建法制文艺宣传小分队,自编短小精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制宣传节目,深入偏远山村、农村集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
三、选派教员讲法。执法机关可选派精兵强将,组织认真备课,经常到村组、乡上法制教育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生动的案例,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这几种宣传形式虽然传统,但就其效果而言却往往非常明显,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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