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FZ征文
构建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杨艺文吴军
全民普法工程已走过15年历程。15年来,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北京市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根本,以改革、发展、稳定为目标,全面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明显提高。
对“四五”普法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发展思路,我们的初步设想是:以思想创新为前提,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实践创新为基点,力争在“四五”普法期间建立五个工作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指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多形式推进、定期监督检查、科学评估的新世纪法制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以地方性立法为长远目标,以“四五”普法规划为阶段性任务,以相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为配套性措施,以工作制度为基础保障的法制化、规范化的工作体系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前提。目前,要力促《北京市公民法制教育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出台,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律定位,明确全体市民接受法制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必备的保障措施,使法制宣传教育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建立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包括:进一步强化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纳入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体系,定期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工作网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以知识经济和信息产业为特征的时代,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必须进行改革,要在更广阔的空间里研究法制宣传教育与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传统文化、社会心理及法制环境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最佳效果。
在新形势下,要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必须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准确、清晰的评估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要有雄厚的资金作保障。当前,还要着手研究政府拨款和市场运作、产业化发展、社会赞助相结合筹集普法经费的模式,探索按照市场规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
总之,在新的世纪里,法制宣传教育要实现新突破,必须在理念上、机制上、体制上以及实践上实现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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