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作将正式启动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作将正式启动
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已逾600亿元;
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划入全国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全国社保基金净收益全额纳入基金,理事会将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财务状况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白天亮报道: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刘仲藜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颁布,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将正式启动。刘仲藜是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一届理事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说这番话的。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于2000年9月建立,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国务院委托,管理中央集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也就是管理通过减持国有股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的资金以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目前理事会共有15位理事,由国务院聘任。此外,理事会还将建立三个非常设机构,即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自去年11月,理事会陆续收到拨入的资金607.26亿元。按财政部的要求,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全国社保基金的前期投资主要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此外理事会还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了中石化新股申购和认购了少量企业债、金融债。截至今年12月16日,全国社保基金累计实现投资收益9.28亿元。
刘仲藜说,按照国务院12月13日批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其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由理事会直接运作的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全国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划入全国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全国社保基金净收益全额纳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将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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