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明确 下岗职工出中心坚持“三要三不”原则
第2版(要闻)专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明确
下岗职工出中心坚持“三要三不”原则
本报上海12月15日电记者白天亮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明确,要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下岗职工出中心及并轨要坚持“三要三不”的原则,即:要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协议期满出中心的原则,不出新政策;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要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不推出去不管。
2001年是下岗职工协议期满集中出中心的第一年。1—10月,全国200多万下岗职工出中心,近100万下岗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据典型调查,协议到期不愿意出中心的下岗职工约占2/3,难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企业占到2/3左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债务的占到下岗职工总数的2/3左右。明年估计有170多万下岗职工协议到期,加上今年应出未出的100万人,出中心任务艰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要把握好“三要三不”原则,确保当前不出事,以后不“翻烧饼”,根据本地实际,不断完善政策,妥善处理经济补偿和债权债务问题,实现稳妥出中心。对已出中心的,要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接续好社会保险关系,解除后顾之忧;对协议到期仍未出中心的,要研究保生活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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