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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药品管理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12-1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落实好药品管理法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金海观潮 落实好药品管理法 徐玉麟   新的《药品管理法》是新世纪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它标志着'...

落实好药品管理法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金海观潮

落实好药品管理法
徐玉麟
  新的《药品管理法》是新世纪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它标志着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新的《药品管理法》体现了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对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现了既要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的承诺,又要运用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和发展自己,保障我国公民的用药安全;体现了减轻企业负担,消除虚高的药品价格的要求;增加了行政执法手段,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一是,增加了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确认不良反应的药品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二是,增加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三是,加大了处罚力度。
  贯彻新的《药品管理法》,必须尽快制定《药品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及一系列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废止、修订与《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抓紧制定和完善各种药品的国家标准,取消药品的地方标准,并努力将中药材、中药饮片逐步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搞好《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药品的自觉性和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法律意识。
  做好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工作。世贸组织允许缔约国采取或加强为保障人民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我们要研究如何运用世贸规则保护和发展自己。
  深入持久地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及时方便。对无证照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制售假、劣药品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并要加大对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和生产经营企业过多过滥的整治力度,加快对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工作,淘汰落后的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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