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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电产品步入更新换代高峰期 废旧电器不能留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12-0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我国家电产品步入更新换代高峰期 废旧电器不能留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我国家电产品步入更新换代高峰期  废旧电器不能留 新华社记者齐中熙贺'...

我国家电产品步入更新换代高峰期 废旧电器不能留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我国家电产品步入更新换代高峰期
 废旧电器不能留
新华社记者齐中熙贺劲松
  据国家经贸委分析,我国家电产品在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期经历了一次销售高峰期。经过10年左右时间的使用,这些家电已经接近或超过了设计寿命期,标志着我国家电产品正在步入更新换代高峰期。
  据国家经贸委资源司介绍,我国是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大国。目前电冰箱的社会保有量已达1.2亿台,洗衣机1.7亿台,电视机4亿台,电脑1600万台。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投入使用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绝大多数到了报废期。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张友良介绍,电冰箱的平均寿命在10年左右,洗衣机平均寿命在8至9年,电视机平均使用寿命在2至3万小时,预计今后几年,电冰箱年均报废数量将达400万台,洗衣机、电视机的年均报废量将达到500万台以上。废旧电冰箱超期使用,必然会导致机件磨损,加大电力的消耗,而且还会产生噪声,干扰人们的生活。由于许多废旧电冰箱使用条件恶劣,管道腐蚀严重,电气绝缘强度降低,很容易出现常态击穿,导致冰箱中的制冷剂和发泡剂泄露,造成环境污染,而且还能直接破坏大气臭氧层。此外,废旧电视机的显像管老化极易引起爆炸,对人身安全将构成直接威胁。
  专家建议,尽快起草《废旧家电回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废旧家电的报废标准。对凡是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期;生产企业倒闭或机型淘汰、无配件供应的;因使用条件恶劣、电器损坏严重或因技术状况低劣而无法修复的;耗电量、噪声严重超标或电气绝缘强度降低,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家电,一律实行强制报废回收。同时,建立废旧家电付费体系和回收渠道,完善相应的处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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