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应办哪些手续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律知识ABC
申请执行应办哪些手续
单洪海
案件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时,很多均因手续不完备,贻误了执行时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条,申请执行人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包括当事人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根据《规定》第21条,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此外,根据《规定》第23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缴纳执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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