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调整采矿审批权限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
国土资源部调整采矿审批权限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董峻)记者今天获悉,国土资源部将对采矿权审批程序进行调整,一些原来由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发证的矿产,其采矿权的审批将上收到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电视电话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表示,部分省份将34种重要矿产零星、分散资源的采矿审批权放到市、县级管理机关,这一做法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凡是做出这样规定的地方应尽快予以纠正。
他强调,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已将维护正常管理秩序、依法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明确授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主管部门。对矿产开发加强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关键在于当地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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