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决定关闭135处小煤矿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青海省决定关闭135处小煤矿
本报西宁11月25日电记者禹伟良、马应珊报道:青海省政府于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关闭全省135处小煤矿。
对决定关闭的小煤矿矿井,通知要求必须达到“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即拆除所有井下设备、切断电源、注销或吊销证照、炸毁井筒、填平场地并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在复查验收中一旦发现没有达到关闭标准或存在死灰复燃现象,省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州(地、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确保社会稳定,通知还要求有关州、地、市、县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置好这些被关闭小煤矿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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