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东道国对跨国投资的适当管理和控制
第6版(学术动态)专栏:报刊文摘
确保东道国对跨国投资的适当管理和控制
刘笋在《跨国投资国际法制的晚近发展》一文中认为,跨国投资的国际法制近年来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引发了南北国家之间更加尖锐的矛盾和冲突。晚近美式双边投资条约和一些多边投资立法极力弱化东道国外资管辖权的特征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应当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同时,西方法学界试图将晚近出现的一些自由化性质的条约法规则上升到习惯国际法规则高度的论调,目的在于确立有利于发达资本输出国的国际法律秩序,因而也是危险的。未来国际投资的国际立法,应当注意在推动国际投资自由化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确保东道国对跨国投资的适当管理和控制,以利于建立投资领域的国际法律新秩序。 (摘自《法学研究》200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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