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全面建设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全面建设
本报北京11月21日讯记者张毅报道:农业部、山东省、辽宁省、四川省、重庆市、吉林省、海南省政府日前签订“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项目建设”协议,我国无规定疫病区示范区项目建设由此全面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动物防疫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某种特定动物疫病达到了消灭标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项目,是将我国动物防疫工作与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规则相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
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说,无规定疫病区示范区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国家对防疫工作的宏观调控能力,控制和消灭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的持续发展。同时,由于畜禽产品安全质量的提高,可以减少动物疫病对人畜健康造成的侵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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