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选举“掺水”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公民建言
谨防选举“掺水”
李秀江
时下,各地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正在依法有序地开展,但值得注意的是要谨防选举“掺水”。据了解,以往选举“掺水”的主要表现:一是代票有“水”。选举那天,一部分选民委托组长或他人代选,于是被委托代选的人按自己的意图一填就是数十张选票;二是代填有“水”。不识字的选民托付识字的人帮填选票,而代填人却按自己的意图填写了他人;三是选举前有“水”。在选举代表和选举乡镇政府领导或者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时,有个别人动机不纯,此前四处活动,拉帮结派,封官许愿,甚至有的用非法行为收买选票。
为保证依法选举成功,防止选举“掺水”,笔者认为办法有三:其一,加强宣传。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和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向选民宣传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组织选民认真学习选举法、组织法,使选民学法、懂法、守法,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其二,违法必究。对选举中“掺水”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其三,加强领导。派到选区的指导干部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深入调查,时刻注视选举中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严防选举“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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