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司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改善司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
四川省德阳市委政法委书记张金明
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终极目标。电视剧《大法官》反映了人民法官对此的不懈追求,令人赞叹,发人深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是,受几千年来行政权高于司法权的封建法律文化的影响,尊重司法权威的意识尚未形成;同时由于人民法院和法官义不容辞地维护社会正义,会遭致一些部门和个人的不满,甚至在人、财、物或舆论上设置障碍,严重干扰公正司法,阻碍法治进程。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此,全社会必须共同努力,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不仅仅是各级党委要抓的一项工作,更重要的是对党的执政方式的一个根本要求。对于具体的审判工作,应该依法保障人民法院独立地依法行使审判权。
二是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应进一步健全对司法进行监督的机构和制度,做到法律化、制度化。
三是加大政府的支持。政府财政应充分考虑法院建设的资金需要;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与法院的配合。对于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审判或执行职权应予支持。
四是开展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全体公民包括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这是逐步实现法治的必由之路。
(附图片)
张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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