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民信任法律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让公民信任法律
国家广电总局总编室副主任王丹彦
电视剧《大法官》是当代法律文化大潮中一朵美丽的浪花。我把感受概括为12个字。
一、主题重大。这部电视剧将一个理念传输给了大家。什么理念?崇尚法律、正义至上。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中国公民对法律的崇尚还远远不够,但是社会的发展却恰恰需要这种崇尚、这种信任——对法律的信任。这种信任的具体表现就是对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的信任,对包括法官在内的执法者的信任。这是电视剧最大的成功之处,能引发人们许多深层次的思考。法官、艺术家、一般的老百姓,可以从这部片子中获得不同的营养。
二、运作成功。《大法官》
在法制宣传方面,在重大题材和艺术形式较好结合上,做了一个成功的尝试。这也给我们搞法制宣传的媒体提出了一个很好的课题:怎么用好手中的笔、话筒、镜头,达到应有的效果,特别是要在怎样入心入脑地宣传法理精神、司法改革实践和传播法律文化方面下功夫,见实效?
三、与时俱进。《大法官》有血有肉地深刻再现了改革中的法制建设、司法改革和司法队伍群体的形象,是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大潮中一朵美丽的艺术浪花。
我们相信,今后会有更多这样的好作品出现在电视荧屏上,更好地用法律文化熏陶人民群众的思想,让公民信任法律、尊重法律,提高法律意识。这是全社会共同的希望。
(附图片)
王丹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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