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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主旋律艺术精品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11-2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创作主旋律艺术精品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创作主旋律艺术精品 《人民日报》文艺部副主任蒋元明   以法治国,这是我们的国策。反映这一国策,自然可'...

创作主旋律艺术精品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创作主旋律艺术精品
《人民日报》文艺部副主任蒋元明
  以法治国,这是我们的国策。反映这一国策,自然可以称为主旋律。然而,一些描写主旋律的作品,往往躺在主旋律上,成为教材,成为讲义,而不是艺术精品。包括一些获奖的主旋律作品,也谈不上精品。如果主旋律的作品不是上乘艺术品,不吸引观众,那主旋律就是白放,或者反而变成了“次旋律”、“次次旋律”。
  而主旋律作品——电视连续剧《大法官》,则称得上真正的主旋律,在艺术上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它能让人一口气看下去,看完一集就想下集,28集也不嫌长,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剧作者要表达的主旋律的思想内容——法律和公正,都通过剧情被观众不知不觉地接受。我认为,内容和形式,只有先后的区别,没有主次之分。那种内容第一、艺术第二的观点是误导。没有艺术的作品,就不是艺术,还分什么主次?所以,文艺工作者的责任,就是要创作更多的主旋律的艺术精品。
  许多法制文艺作品,把注意力放在揭露犯罪的过程情节、犯罪分子的罪恶和丑恶上,以激发群众对犯罪分子的憎恨。这当然也是作品所需要表现的,但比较浅,而且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大法官》则一改这个思路,把重心放在依法办案上,放在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心路历程的揭示上,引导观众从更深层次思考问题。犯罪虽然有时看上去是“一念之差”,但这“一念”的偶然后边,却又有着必然。观众看到这一点,就自然会明白:提高法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准,才能避免“千古恨”。
  努力塑造出司法战线上的典型,是文艺的一个重要方面。《大法官》努力展示法律的公平、公正观念,塑造出一批法官形象,让观众在面对社会的各种犯罪现象、腐败现象时,充满了信心和力量,看到了光明和希望。这就是优秀作品的巨大作用。
  (附图片)
  蒋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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