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弱势群体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检察机关素质工程
保护弱势群体
孙丽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检控组是在去年9月21日成立的。检察长侯黎明介绍说,把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检控工作单列出来,是试行刑事案件分类审查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同时也是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一项具体措施。
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检控组的成员均为女性,由一名主诉检察官、一名助理检察员和两名检控事务官组成。女性本身所特有的细腻、亲切在办案过程中容易给涉嫌犯罪的妇女和未成年人带来信任感。2000年12月19日起诉的袁某伙同他人入室抢劫案即为一例。袁某作案时只有17岁,与同乡肖贺军经预谋后窜至曾一起打工的欧友云的家中,用暴力手段抢得500元。承办人黄海涛从公安部门接手该案后,耐心讯问袁某,同时关心她的生活。后来袁某终于交待问题,获得从宽处理。
该检控组易于掌握妇女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类型和新动向。比如妇女犯罪,她们发现,有一个突出情况是许多被告人起初都是被害人,尤其是宝安区外来务工人员多,他们大多文化素质低下,更谈不上具备法律知识,再加上举目无亲,社会关系极少。而其中女性在受到伤害之后,往往无法靠自身的力量解决问题。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检控组针对这种情况,耐心告知她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哪些合法途径可以争取到帮助。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面,检控组的做法除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外,还提出了一个防止“交叉感染”的思路和原则。目前当地的关押场所存在超负荷现象,有的看守所超关近5倍。除了掌握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这个原则外,检控组还提出把工作延伸到监所检察,确保未成年人无论在审前扣押还是判后服刑均与成年犯隔离。预防工作同时也逐步展开,比如共建文明校园计划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与该区《团讯》刊物合作开办专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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