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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建立信访“绿色通道”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11-2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洛阳中院建立信访“绿色通道”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洛阳中院建立信访“绿色通道”   本报讯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信访案件实行'...

洛阳中院建立信访“绿色通道”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洛阳中院建立信访“绿色通道”
  本报讯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信访案件实行主审法官全员接待、首访负责、听证、复查、决定再审,以及再审案件由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的权威审判一体化的工作制度,为当事人开通了一条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对于当事人的申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当事人坚持申诉的,由主审法官主持听证,认为需要立卷再审后,经庭长主持庭务会讨论决定是否进入再审程序;重大、疑难、复查案件报请主管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这条“绿色通道”的建立,缓解了信访立案与再审环节之间不衔接的矛盾,避免了当事人在信访和再审环节上的多次往返,简化了手续,降低了诉讼成本,杜绝了无故拖延立案或者故意搁置案件情况的发生。
  该院还设立了“信访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专用基金”,解决群众“告状难”。目前,全院共接待来访1500余人次,进入再审程序的只有32件,仅占接访总数的2.13%,从根本上扭转了过去群众告状难、申诉更难的被动局面,密切了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了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权威性。
  (王伟程道强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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