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
第4版(要闻)专栏:
绥化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
本报哈尔滨11月19日电记者孟辉报道:最近,从黑龙江明水县传出一条新闻:该县县委书记吕岱动员妻子从条件优越的绥化市区调到了明水,县长王国俊也将妻子接到县里。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认真采取措施,解决易地交流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走读”现象,使得一批易地任职的干部自觉扎根当地。
过去,绥化市一些交流任职的干部“人走家不搬”,逢周末、节假日“常回家看看”,不仅影响工作,而且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被群众称为“飞鸽牌”干部。今年10月,这个市继制定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办法后,又出台了《解决县市区处级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意见》,要求凡是易地交流任职的干部,必须全部解决“走读”问题;家没有搬到工作地的,半年内把家搬到工作地;交流任职的干部,其配偶必须随调、随迁;无正当理由不搬迁、拖延搬迁或假搬迁的易地交流任职的县(市、区)处级领导干部,限期搬迁;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易地交流任职后,要带头做到“人走家搬”,作出表率。
绥化市委作出“人走家搬”的决定后,交流到各地的领导干部很快行动起来。全市易地交流的104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在已有九成以上将家搬到工作地,其余的也不迟于今年年底在驻地安家。在处级干部的带动下,一批原住县城的乡镇干部纷纷往下迁家,目前全市已有111名乡镇一把手解决了“走读”问题,有效地刹住了群众极为不满的乡镇干部“走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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