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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场所基本实现“无烟化”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11-1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深圳公共场所基本实现“无烟化” 第2版(要闻) 专栏: 深圳公共场所基本实现“无烟化”   本报深圳11月17日电记者胡谋报道:3年前,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

深圳公共场所基本实现“无烟化”

第2版(要闻)
专栏:

深圳公共场所基本实现“无烟化”
  本报深圳11月17日电记者胡谋报道:3年前,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如今大型公共场所已基本实现“无烟化”。
  深圳的商场、汽车站等公共场所,禁烟标志随处可见,一些显示屏不断显示着控烟条例和控烟标志。如果有顾客想吸烟,工作人员就会将他带到专门设置的吸烟区。深圳的售烟点一般都贴着醒目的铜牌:“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售烟,不得向怀孕妇女出售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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