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破解“执行难”
第2版(要闻)专栏:现场短新闻征文
改革破解“执行难”
本报记者江南
11月16日上午,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法院举行了案件执行集中处理大会,60多件久拖未结的案件得以兑现,几十位申请执行人陆续领到了现金和支票,一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被依法处以拘留。
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一位负责人领回了300多万元的支票,这是一家丝绸公司所还欠款。他说,这家公司欠银行1500多万元,拖了好几年,今年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工作力度大,已追回400多万元欠款。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1月集中开展清理积案的“执行月”活动,到中旬,共执结案件1210多件,执行标的额1.3亿多元,执结率达到82%。
破解“执行难”问题,绍兴中院依靠的是执行工作体制的改革创新。绍兴中院是全国执行工作改革试点单位,在全国首先推行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两级分权”。绍兴中院副院长戴辉说,以往法院之间在执行工作上关系松散,协调配合不够,上下级法院间监督制约乏力,他们的改革正是要扭转这一状况,从法院内部体制上解决“执行难”。
据介绍,在“执行月”中推行的限制高消费、悬赏举报这两项新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权益。对未履行完毕债务的被执行人下“禁令”,不得在宾馆、酒楼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和高级汽车,不能购置房产,不能外出旅游度假,否则将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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