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音乐的社会功能
第10版(大地·评论)专栏:文论天地
正确理解音乐的社会功能
仲言
音乐能不能表达精神理念,能否在欣赏过程中传达给人们一些美善的教益,在目前的音乐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不同认识。个别音乐理论工作者对音乐在表现形象、传达思想、教化灵魂方面的功能提出了质疑。他们沿用19世纪的奥地利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提出的“音乐不可能表现情感”,“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的观点,强调音乐“传达的是一种超乎社会和阶层的物质性音响”,认为音乐是没有社会内容的,无善意、无雅俗,既不可能传达作曲家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影响受众的思想情操,它就是一连串流动的音响。这种否认音乐的社会功能、背离古往今来音乐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成果的看法是十分错误的。
音乐是一门特征鲜明的艺术,它诉诸听觉器官,主要表现手段是音响。我们研究文艺,既要把握各门艺术的共同规律,又要窥探不同艺术品种的特殊规律。不研究个别,就不可能把握一般。研究具体事物的特殊性,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一切文艺都是人类社会生活在作家、艺术家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这种反映是能动、形象、审美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电影、电视剧、舞蹈……不论哪个艺术门类,不论叙事还是抒情,不论写人和人的关系还是人和自然的关系,都离不开社会化的人。文学是“人学”,其他姐妹艺术也是“人学”。人类的社会生活是各种文艺的共同反映对象,而反映的手段、途径、方式、方法则是千差万别的。正是这种特殊性和共同性的矛盾统一,构成了绚丽璀璨的文艺景观。
让我们上溯历史源头回望历史,从音乐观念的历史流变来看一看它与社会内核的深层关系。两千多年前,哲学家们就提出,音乐起源于摹仿。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说:“在许多重要的事情上,我们是摹仿禽兽,作禽兽的小学生的。从蜘蛛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学会了造房子;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学会的唱歌。”大名鼎鼎的亚里斯多德力主摹仿说,他认为各种艺术的差别在于摹仿的“媒介”、“对象”和“方式”的不同。古代的摹仿说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色彩,但尚未能科学地揭开音乐的本质。音乐包含摹仿,但主要不是通过摹仿生活中的音响来表现社会生活。古今中外写月光的乐曲多不胜数,西方有《月光曲》,我国有《春江花月夜》,而月亮是无声的。如果只能通过再现生活中的音响来表现生活,那么明月是无法进入音乐的表现范围的。音乐所表现的不仅是音响世界,而是人的心灵所触及的大千世界。绘画通过写形达到写神,音乐则无需通过再现达到表现,它可以“直抒胸臆”。作为听觉艺术,音乐通过什么途径来表现社会生活?这确实是一个很有趣又很复杂的问题。
古今中外许多学者把音乐称为表情艺术。《礼记·乐记》说:“凡音之起,生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古希腊的苏格拉底说:“对于身体用体育,对于心灵用音乐”。这些说法都触及到音乐的实质。如果说,状物和叙事不是音乐的强项,那么揭示情感和心灵则是它的特长。优秀的音乐作品,总是具有强大的感情冲击力,使人如痴如醉,心潮起伏。可以这么说,音乐反映生活,主要不是展现生活的外在风貌,而是侧重于体现人对生活的感受。马思聪的《思乡曲》,写的是山乡还是水乡?这首乐曲主要是体现了人的思乡之情,它根本不可能也不需要告诉人们家乡是什么样子的。音乐靠什么手段来抒情?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指出,音乐中的旋律和语言有密切关系,而人的语调和人的思想感情也有密切联系。已故苏联音乐理论家阿萨菲夫系统论述了“音调”问题,对语调—音调—旋律的演变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使音乐界同仁耳目一新。“音调”理论对人们很有启迪意义,但旋律也不是简单地在那里再现人的说话音调。音乐为什么能够那么微妙地表现人的心灵和感情?应当说,在我们面前还有许多“未知王国”。如果说高科技的发展使人类能够观察到几亿光年之遥的天体,那么对于近在身边的音乐,现有的理论还不能把它的奥秘解释得一清二楚。这就需要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进行艰苦而深入的研究。也就是说,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正从音乐艺术的实际出发,找出它的内在规律,揭开它的奥秘。
新中国成立以来,音乐美学在我国逐步形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学者们在梳理古代和外国的思想资料、探讨音乐的特殊规律上做了许多工作。新时期以来,音乐专门家们继续在这个领域进行开拓,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我们在纠正指导思想中“左”的错误的同时,也初步梳理了机械唯物论对音乐研究的影响。应当承认,机械论对过去的音乐美学研究确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它的主要表现是:无视音乐艺术的特殊性,无视造型艺术和表现艺术的原则区别,把反映论简单化,把“标题性”当作器乐创作的普遍原则。它不适当地强调音乐的描写和再现功能,忽视了它的表现和抒情功能。毫无疑问,我们应当继续防止音乐研究中的简单化、庸俗化。把反映论的术语简单地套到音乐研究中去,用解释造型艺术的一套方法去解释音乐艺术,不可能真正揭示音乐的本质。
当然音乐不使用概念,不可能通过概念进行推理判断。但这不能成为否定音乐作品具有思想内涵的理由。概念是语言文字的专利,它只能通过语言文学来表达。除了文学以及涵盖文学的综合艺术外,绘画、雕塑、舞蹈、摄影等,也都是不使用概念的。难道它们都不具有特定的思想内涵?思想感情并非只能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达。“言乃心声”,音乐也是“心声”。这个道理是被无数实践所证明了的。
回顾历史,面向现实,我们坦然承认,人们对同一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甚至截然不同的感受。这也不能作为否定音乐具有特定内涵的理由。创作和鉴赏之间的矛盾,不但存在于音乐领域,一切文艺领域都存在这种现象。鲁迅在谈到鉴赏《红楼梦》时就曾列举读者的种种眼光:“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难道因为读者感受的不同,就可以否定《红楼梦》的特定思想内涵?难道因为“道学家看见淫”,就可以把《红楼梦》归为诲淫之作?自古以来,人们一直把音乐作为交流思想感情的手段。如果音乐什么也不能表达,那么历史上带着神圣使命进行创作的进步音乐家,岂不都成了徒劳之徒、自欺欺人之徒?论者也正是这么看待这类作者的。贝多芬因为主张用音乐点燃人类精神的火花,就被嘲弄为“事与愿违”,甚至引用他人的话说他“口是心非”。
对于音乐的本质、音乐的特殊规律,应当鼓励人们敞开思想、各抒己见、大胆探索、大胆争鸣。对于音乐家要不要有社会责任感,要不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则必须有起码的共识。因为后者不仅牵涉到思想认识问题,还牵涉到职业道德问题。如果作曲家没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如果社会对于音乐可以根本不问崇高或低俗、有益或有害,那么我们的音乐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礼记·乐记》说:“乐者,德之华也”。贝多芬说:“音乐当使人类的精神爆出火花”。这些都是至理名言,我们应当把它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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