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售假烟者充当“保护伞” 诏安县4名党政干部被判刑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为制售假烟者充当“保护伞”
诏安县4名党政干部被判刑
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记者石国胜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福建省诏安县官陂镇4名党政干部因收受贿赂,为不法分子制售假烟活动充当“保护伞”,受到法律严惩。
1997年9月,诏安县官陂镇张传雄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专门成立了制售假冒香烟组织“互助会”。至1999年春节前,张传雄等人贿赂党政干部19名,贿金总额达54万元。其中官陂镇原镇党委书记张耀平先后6次受贿价值9万余元;原镇长许人藩先后6次受贿6万元;原副镇长陈木养先后5次受贿2.4万元;原镇工商所长张武恩先后6次受贿1.8万元。诏安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于今年8月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张耀平有期徒刑十年、许人藩有期徒刑七年;陈木养、张武恩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互助会”主要成员张传雄等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8日分别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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