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出台
第5版(地方新闻)专栏:
《济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出台
本报济南11月6日电记者王科报道:为使节水、保水有法可依,山东济南日前出台《济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地方法规。
这一法规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法规规定,在济南市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开凿新井,原有水井由市政府有计划地限期封闭,其它原有擅自开凿水井必须在11月10日之前自行封闭。兴建地表水取水工程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日取水2万立方米以下的由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日取水2万至4万立方米和在市区内兴建日取地表水2万立方米以下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兴建日取水4万立方米以上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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