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投票罢“村官”
第5版(地方新闻)专栏:现场短新闻征文
村民投票罢“村官”
本报记者宣宇才
11月2日上午8时,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岐头村的村民们聚集在村委会门前,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投票表决罢免村委会主任韩盛新。他们说:“村委会主任是我们村民选出来的,如果他不为村民服务,就得下台!”“韩盛新没有兑现竞选承诺,村务公开不彻底,村财务管理不当,没有维护好村民利益。这样的村委会主任我们不欢迎。”
5个投票点依次排开,工作人员一一核对选民名字,然后分发选票。选民们手拿选票,认真地填上自己的意见。蕉城区人大、民政部门等单位领导端坐票箱两旁,监督每个投票细节。下午4时,投票结果公布:岐头村共有选民754人,参加投票选民580人,共发选票580张,收回579张,其中同意罢免559人,不同意罢免16张,弃权票4张,罢免获得通过。话音未落,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掌声。
村党支部书记韩祖明介绍说,村民们对韩盛新不满意,是因为2000年7月间,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韩盛新私自将村里的20亩林地以每亩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开发商陈某。村民们获悉后,认为当时该地价应在每亩60万元以上,要求当届村委会终止合同。然而,至今年3月,该合同并未终止。于是,209户826位村民于今年7月20日集体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村委会,法院一审判决岐头村委会与开发商陈某签订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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