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保管集中诉讼集中经营 锦州商业银行盘活不良资产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集中保管集中诉讼集中经营 锦州商业银行盘活不良资产
本报沈阳11月5日电记者吕岩松报道:辽宁省锦州市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实行“集中保管、集中诉讼、集中经营”的“三集中”管理,在城市商业银行盘活不良资产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
过去,锦州市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是以基层十几家支行和营业部为单位分散管理,存在着清收贷款成本高、影响正常业务开展、诉讼标准乱等弊端。该行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两呆”贷款,包括贷款会计账、应收未收利息账和抵贷物资账划归总部集中保管、清收,集中诉讼和经营。实行“三集中”管理以来,锦州市商业银行共清收“两呆”贷款本息1.65亿元,诉讼费用比过去减少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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