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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地方粮食购销中仍然存在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别让“粮耗子”坑农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10-2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当前,一些地方粮食购销中仍然存在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别让“粮耗子”坑农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当前,一些地方粮食购销中仍然存在损害农民'...

当前,一些地方粮食购销中仍然存在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别让“粮耗子”坑农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当前,一些地方粮食购销中仍然存在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别让“粮耗子”坑农
杜海涛
  来自国家粮食局的消息说,近来在一些地方,部分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将粮食收购指标分派给职工,以“设点”收购为名,向农民低价收粮,然后高价转手卖给粮食购销企业,从中赚取价差,粮食购销企业以高价购进的粮食向农业发展银行报账申贷。日前,又有媒体报道,夏粮收购期间,江西某地工商、粮食等部门为保护当地粮食企业的利益,组成联合检查队,设置“粮卡”,禁止农民向外地出售粮食。这些行为违背了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损害了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农民的收入离不开粮食。忙碌了一年的农民,最高兴的莫过于辛辛苦苦种出的粮食卖上个好价钱。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业基础地位的大局出发,实施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与此同时,粮食收购渠道逐步拓宽,销售市场完全放开,粮食产区和销区之间的购销协作关系逐步发展和趋向稳定。
  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中违反国家政策、坑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粮食流通暗箱操作、交易无序的局面仍然存在;地区封锁、市场垄断行为还没有完全禁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为此,今年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明确提出,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主销区要采取措施,让有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依法购销,有序竞争,促使粮食购销企业改进管理,改善服务。
  粮食购销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是稳定粮食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也是保障全国粮食供给的关键所在。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粮食生产和流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在这一背景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显得更加重要。如果粮食购销企业违背国家政策,拒收、限收,任意压价,甚至设置“粮卡”,给正常粮食交易行为制造障碍,农民就不能随行就市获得最大效益,必然影响种粮积极性,进而影响我国的粮食生产、供给能力。
  当前,秋粮收购工作即将开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增强全局意识和政策观念,认真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绝不准拒收、限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压价收购。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严格粮食收购资金管理,坚决防范粮食收购中低收高报、少收多报等违法违纪问题。粮食、财政、工商、质检等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健全粮食市场体系,规范交易规则,加强对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坚决刹住“粮耗子”坑农之风,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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