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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草案基本成熟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10-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草案基本成熟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草案基本成熟   本报北京'...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草案基本成熟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草案基本成熟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记者徐运平报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胡光宝、张绪武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分别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关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草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顾昂然说,法律委员会10月10日和10月16日两次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修改著作权法是必要的,修正案草案基本上是可行的。同时,对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就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关于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关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关于执法措施以及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方面,作出了修改或增加了相应的规定,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胡光宝说,法律委员会分别于10月12日和16日对商标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认为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和修改,主要规范是可行的,能适应我国完善商标保护制度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他说,法律委员会还分别于10月11日和16日对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认为该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是可行的,对建立海域使用管理法律制度,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持续利用,将起到重要作用。
  张绪武说,法律委员会分别于10月11日和16日对职业病防治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认为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和修改,内容较为充实,主要规范是可行的,能适应当前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需要,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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