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加热器须谨慎 抽样产品三成半不合格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曝光台
选用加热器须谨慎
抽样产品三成半不合格
本报北京10月24日讯记者原国锋报道: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了对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监督抽查结果,在抽查的广东、江苏、上海、山东、北京等地区31家企业的39种产品中,合格26种,抽样合格率为66.7%。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应注意:确认产品是否有长城认证标志;查看产品标牌和使用说明书;检查产品的外观,平面、开口、折弯、焊口处是否平整、光滑;标明“严禁干烧”的产品,如果没有安装防干烧过热保护装置即为不合格品。
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企业名称和商标有:顺德市陈村镇永兴中兴厨具五金厂;北京惠新百业技贸有限公司,新燕山;顺德市陈村镇新广华电器厨具厂,新广华;顺德市陈村镇华兴实业有限公司华兴电器厂,祥兴;顺德市陈村镇上源电器厨具五金厂,上源;顺德市陈村镇石洲耀华电器五金厂;顺德市北滘镇都宁永大电器厂,信兴;顺德市陈村镇飞达电器厨具设备厂;北京市同乐商业设备制造厂;广州市荔湾区多宝电热器件厂;上海浦东高南炊饮电器设备厂,高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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