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法规 统计数字“兑水”要坐牢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简报
北京出台法规
统计数字“兑水”要坐牢
本报讯为了保证统计数字不掺“水分”,北京近日出台法规,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社会单位领导如果编造虚假统计数字,或对拒绝造假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都将受到严惩,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今年10月16日闭幕的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决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强令、授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市或者区、县统计局予以通报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拒绝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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