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保什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制人生
保安保什么
冰雪
9月30日,北京物美大卖场保安因怀疑一名安徽民工偷拿口香糖,当场将该民工打死。
在这之前,类似事件也时有发生。
今年8月16日,湖南长沙一公司保安将法院两名执法人员打伤;
2000年11月,辽宁大连一居民小区保安在巡逻中发现一小偷,遂用警棍、铁棍对其严刑拷打;
1999年12月31日,一名孕妇逛超市,被指控有偷窃行为,遭保安搜身,并被残忍地剁去四指……
一时间,社会舆论哗然。人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保安这么大的权力?保安到底保什么?
其实,上述这些保安大都不是国家承认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只是受雇单位的普通员工而已。这些人是雇用单位,如商场、居民小区等为防盗和小区安全,既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又未在工商注册而擅自招用的。他们保的是雇主的利益,也有人称之为“黑保安”。他们受雇于雇主,为了雇主的利益,自然会不择手段。据有关统计,保安违法事件中,80%以上出自这些“黑保安”。
当前,保安业已成为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保安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保护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我们不能因“黑保安”的行为而毁坏了保安的名声。然而上述事件的屡屡发生,暴露出我们保安管理中的漏洞和保安市场的混乱。
不管是国家承认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还是所谓的“黑保安”,在保平安时都没有执法权。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身、扣押财物等执法权,只有司法机关才有。
去年2月底,公安部下发了《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指明保安的职责包括为受雇客户单位提供守护、押运、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安全咨询和研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等。《规定》强调“保安人员不得出现的行为,包括: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搜查他人的身体或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辱骂、殴打他人。”
由此可见,保安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在非警务工作中维持公共秩序。
对于这些违法的“黑保安”,依照法律严肃处理,是毫无疑问的。但治本之道恐怕还在于尽快清理整顿保安市场,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审批、统一培训、统一经营、统一服装标志。只有这样才能为保安正名,让百姓真正从保安那儿得到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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