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出口退税政策
第7版(综合)专栏:短评
用好出口退税政策
鼓励企业扩大外贸出口,用好出口退税政策至关重要。
从全国看,目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出口退税周期长,不能及时足额退税,有些地方的企业退税滞后期长达半年以上,导致企业资金大量占压,增加了经营成本,影响了外贸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是骗税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监管不够严格,打击力度不够大。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相关部门主观努力不够到位的原因,又有体制上不完善的因素。但问题并非不可解决。云南省国税部门就以实际行动做出了表率。他们急企业之所急,想方设法为企业扩大出口服务。遇到麻烦时,总是把便利留给企业,把困难留给自己,成功地发挥了出口退税的杠杆作用。他们热心为企业服务的精神值得学习。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出口退税体制改革。现行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出口退税的办法,不利于保证出口退税资金和有效抑制出口骗税,待条件成熟后可考虑改为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增值税分成比例共同负担,退税环节由外贸企业改为出口生产企业,并实行“免、抵、退”办法。
眼下,要选择一批出口创汇多、信誉好的重点出口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优先保证及时足额退税。允许企业以有效退税凭证申请质押贷款,以增加出口企业流动资金。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