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查处贿选案违法镇长被追究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
珲春查处贿选案违法镇长被追究
本报讯近日,通过不正当手段当了六天镇长的管延学经吉林省珲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又被珲春市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同时,珲春市纪检委给予受贿的七人中的三名党员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二月初,珲春市春化镇政府进行换届选举,现年三十三岁的镇政府土地办助理员管延学也成了镇长候选人。二月五日,管在第一次选举中以落后第一名候选人六票失败后,竟动起了歪心思:用金钱买选票。于是,他开始到一些镇人大代表家中游说拉关系,用金钱和人情贿赂人大代表。一个月的东奔西走后,管延学用四千三百元积蓄拉来了六张赞同票和一张弃权票,结果在三月六日的第二次差额选举中,“一路领先”,独得二十六票,名正言顺地当选为镇长。
在管延学当选镇长的第二天,珲春市检察院就收到一封多人签名的检举信,揭发管延学的贿选丑闻。(殷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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