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三包”大事记
第7版(电脑·网络·通讯)专栏:
手机“三包”大事记
2000年8月,上海和郑州等地分别发生大厂商手机成批次质量问题。
2000年8月22日,本报以《手机厂商究竟以谁为本》为题,集中报道了三家外国品牌的手机厂商售后服务存在的问题,呼吁主管部门重视手机“三包”问题。
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在本报报道上作了专门批示,强调手机质量应该能够得到保证。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紧急召集三个手机厂家开会,要求他们在两周内,即9月8日前,把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提交到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门的班子起草手机“三包”规定,并承诺2000年内出台。
2001年6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1年8月10日,信息产业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1年9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1年9月24日,手机“三包”规定以三部局第4号令的形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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