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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取消农转非户口限制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10-1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宝鸡取消农转非户口限制 第5版(地方新闻) 专栏: 宝鸡取消农转非户口限制   本报西安10月9日电记者郑少忠报道:从今天起,陕西省宝鸡市将彻底取消农转非'...

宝鸡取消农转非户口限制

第5版(地方新闻)
专栏:

宝鸡取消农转非户口限制
  本报西安10月9日电记者郑少忠报道:从今天起,陕西省宝鸡市将彻底取消农转非户口限制指标。只要符合户口改革条件的非城镇户口人员,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的迁移,农转非的“指标限制”将成为历史。户口办理机关不得向迁户人员收取城镇增容费和国家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宝鸡市放宽解决户口迁移人员的范围主要有: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到全市边远地区承包土地荒山植树造林的人员;在全市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村人员;在全市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侨胞家属或其他有引资能力的人员;有夫妻子女关系或瞻养父母的人员。
  宝鸡市还明确规定了放宽解决户口迁移人员的9项条件,主要包括:凡被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收、招聘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在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有固定住所后,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现住地的迁入非农业户口手续。对愿来宝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可允许其先在全市范围内落户,后找工作。待工作落实后,户口可自由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在有赡养或抚养能力证明的情况下,夫妻、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迁移,取消现住地居住年限、婚龄和有无工作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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