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森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雏形基本形成
第2版(要闻)专栏:
张福森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表示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雏形基本形成
本报北京9月28日讯记者徐运平报道: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共2156个。这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雏形已基本形成。
张福森说,为保障社会贫弱者不受经济困难所制约,能够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权,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人权,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1994年初,中国司法部正式提出探索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
经过7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法律援助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第一,建立了中央、省、地、县四级与人民法院相对应的法律援助机构。全国已组建法律援助机构2156个,其中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289个地(市)级地方、1835个县(区)级地方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有专职人员7000多人,基本担负起组织和实施法律援助的职能。第二,法律援助的范围不断扩大,受益人日益增多。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共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余万件,近60万人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法律援助范围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的各项事务。第三,已初步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实施办法。1996年3月和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相继颁布,确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