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为西部大开发立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9-2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为西部大开发立法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公民建言 为西部大开发立法   ●世界各国开发落后地区的成功经验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

为西部大开发立法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公民建言

为西部大开发立法
  ●世界各国开发落后地区的成功经验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基本保障
巩富文
  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整个西部地区带来了跨世纪的发展机遇。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应当加快西部大开发立法,切实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保障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一、世界各国开发落后地区的成功经验。
  开发落后地区,谋求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地区间协调,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其最重要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适时制定有关法律,以法律手段规范、保障、推进开发活动的顺利进行。
  美国西部的开发成功,始于1785年的《土地条例》。在此基础上,美国的立法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公共土地”政策为中心的一整套西部开发法律。在200多年的西部开发和发展中,他们用法律的形式保持了政策的规范性、连续性、稳定性、科学性。
  日本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专门制定了《北海道开发法》,使该地区在近半个世纪里,从日本最不发达的地区发展为实现了经济现代化的地区。
  德国《联邦空间布局法》则要求联邦和州必须共同出资(各占50%)对落后地区的开发给予补贴。
  巴西颁布法令,规定在落后地区兴办企业可能减征所得税25%,还规定国家和各州在20年内向落后地区的投资不得少于总预算额的30%。
  前苏联、荷兰、比利时、丹麦、韩国、泰国、印度、印尼、土耳其、巴基斯坦、澳大利亚等国开发落后地区也同样采取法律开道的手段,且都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赖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但是,由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的拉大,势必造成各地区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利益而采取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形成的非经济手段,又会引起新的地区分割。反过来,这又会影响到西部地区资源优势的发挥,不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西部大开发迫切需要中央政府依法加强宏观调控,也需要地方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控制和管理经济的运行,从而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三、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基本保障。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标志着我国发展战略重点即将西移。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导致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因此,西部大开发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几十年乃至整个世纪的努力,需要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这就在客观上要求用法律的稳定性和强制力来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西部大开发的有序推进。(作者系西北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